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,仅用于成年人。每日1次,剂量为30~120mg(1至4片)。 建议于早餐时服用。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,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。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,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(血糖,HbAlc)来调整剂量。
* 首次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。
— 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,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;
— 如血糖水平不佳,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,90或120mg,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,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。遇到这种情况,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。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。
* 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 mg:格列齐特80 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。替代时,必须进行血糖监测。
*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: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。
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,开始以剂量为30 mg较好。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。
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,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,几天的治疗窗口期可能证明是必需的。
在换用本药物时,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,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 mg,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。
* 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: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,a葡萄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。
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,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,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。
* 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: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,但需小心监测。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。
* 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:
— 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,
— 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(垂体前叶功能不足,甲状腺机能减退,促肾上腺功能不足),
— 长期和/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,
— 严重血管性疾病(严重冠心病,颈动脉严重受损,弥漫性血管病变),建议以30mg/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。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
低血糖: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,尤其是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,或少吃了1餐或数餐的情况下,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导致低血糖发生。
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:头痛,极度饥饿,恶心,呕吐,倦怠,倦睡,睡眠障碍,激动,攻击性行为,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,反应迟缓,抑郁,精神错乱,视觉及语言障碍,失语,震颤,轻瘫,感觉障碍,头晕,乏力感,自我控制丧失,谵妄,惊厥,呼吸表浅,心动徐缓,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。 |